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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伤残鉴定标准

2021-05-24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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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体发肤,授之于父母。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权是不容他人侵害的,我们都是独立的个体,拥有独立的人格和尊严。如果我们的身体受到了他人的不法伤害,使身体受伤严重的,对方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在生活当中很常见,受害者需要进行伤级评定。那么故意伤害罪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你们来了解一下。

  一、故意伤害罪伤残鉴定标准

  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主要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关于故意伤害伤情鉴定程序的鉴定主体,实际上鉴定委托的主体一般为案件主办单位,而对伤情的鉴定实际由法医进行。

  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如下:

  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轻伤鉴定标准,以各部位损伤程度不同依照的标准也是不同的。

故意伤害罪伤残鉴定标准

  二、什么是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自己身体健康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自伤行为损害了社会利益而触犯了其他刑法条文的,则构成犯罪。(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伤害行为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但不论使用何种手段,伤害他人身体的,均属伤害行为。犯罪手段的不同,只是量刑的情节之一,不是本罪构成的要件。伤害的结果,可能是轻伤或重伤,也可能是致人死亡。

  三、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予以立案,不需要达到轻伤以上标准。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关于故意伤害伤残鉴定标准的法律知识,故意伤害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主要表现为损害了他人的身体,轻伤鉴定标准,以各部位损伤程度不同依照的标准也是不同的。若您还有哪些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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