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某刑事案件的一审判决为9年,二审上诉为了再次调查审判而被送回,最后维持原判决是什么? 什么?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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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一般会走拘留、逮捕、起诉、审判、执行这几个环节。
在审判之前的几个环节的期限为:刑事拘留最长37天;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但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也就是说,排除重新记算,逮捕后最长羁押7个月。
侦查终结后,案件如果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但是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自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所以,正常情况下,嫌疑人在逮捕后最长要8个月以后被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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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启动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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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刑事案件上诉审理期限。按照刑诉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第二审刑事案件(包括刑事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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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