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咨询

你好,我爸在6月3日下午与我A一起看A还建楼的房子经过保安亭时,保安栏杆砸到了我A车子,我爸与保安发生冲突打起来,保安进亭子拿了一根铁棍打了我爸一棍,我A看到我爸被打,跑去把保安掐了几下,保安报警,我爸被抓起来关拘留了,保安现在医院普通病房(据说面部颧骨有骨折,后脑勺有点伤),目前伤情还未确定,一般这样的案件怎么处理,如果鉴定为轻伤会怎么判,物业公司应该担责吗?盼回复,感谢!!!

2019-07-15 10:41: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轻伤鉴定应当有有资格的鉴定人,才能真正充当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证据,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查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第二章 头颈部损伤
  •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因此如果因为某些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被抓后,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进行取保候审。
  • 您好,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斗殴行为。,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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