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都有了驾照,意味着上路开车的人也会越来越多,但是遇之而来的就是增加的交通事故的数量。很多人就会有疑问,发生了交通事故报保险公司吗?今天,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欢迎阅读。
发生交通事故后,并不是双方都要打保险公司的电话,而是购买了相关车辆保险的公司才联系,另外,交通事故方可能不都是机动车,因此,非机动车和行人一方则不存在联系保险公司的可能。
对于购习了保险的机动车一方,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即时联系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人员过来堪验、定损等,以便事后理赔。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规定: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康复费及后续治疗相关费用,赔偿标准一般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12)定残后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1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己方的损失应当由全责方承担。双方事故需要在事故现场打110处理,通常打110后交警会给出两种处理方案:
1、轻微事故的双方在24小时内可以去理赔中心定损处理。
2、交警勘查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而后去修理厂定损。定损完成后,就是维修和理赔了。由于被保人是全责方,因此保险公司的理赔款是全部赔给全责方被保人的,无责方不会给予理赔,无责方在定损完成后应当及时与对方沟通好,索要车辆维修费并将发票和理赔证件复印件交给全责方理赔。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报保险公司吗的相关法律内容,总的来说,如果事故比较小的话,双方可以自己协商解决,车主一般是可以不用报保险的。如果事故很大,建议大家走保险比较安全。若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