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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么赔偿伤者

2021-05-06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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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的发展,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有些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因为驾驶机动车人员一时疏忽大意,违反了交通规则,还有一些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交通事故的发生,可能会对驾驶人员或者他人造成损害,那么交通事故怎么赔偿伤者?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您来了解一下。

  一、交通事故怎么赔偿伤者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赔偿标准:因为事故住院治疗所需的治疗费、住院费、必要的护工费等需要进行赔偿;还有因为事故带来的误工费(根据受伤人员的收入来计算)、以及受害者亲属的误工费也需要赔偿。如果受害方还有物品上的损失,也需要赔偿。如果受伤人员有因交通事故致残的,相关费用也需要进行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怎么赔偿伤者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般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通常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三、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关于交通事故怎么赔偿伤者的法律知识,交通事故受害者的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相信通过上述的描述,您已经对交通事故怎么赔偿伤者的内容有所了解,若您还有哪些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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