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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程序

2021-06-28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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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很有可能会对交通事故的赔偿不满意,所以交通事故的赔偿,有时候需要通过诉讼的程序来进行解决,那么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诉讼程序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程序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程序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四)法庭辩论

  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五)法庭辩论终结

  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六)调解

  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子。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程序

  二、交通肇事无力赔偿怎么处理

  《刑法》是这样规定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垫付”;

  2、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40万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责任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80万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责任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交通事故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程序的相关内容,交通事故赔偿的时候,要按照相应的诉讼程序赔偿,这样才是最合理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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