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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有多久

2018-09-28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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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交警认定投保人有责任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应付的责任范围进行赔偿,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理赔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有多久?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有多久

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有多久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二、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确定主要存在以下五种情况:

  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

  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两年。

  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

  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应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在治疗终止或定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仍在治疗以及尚未定残的即应属于《民法通则》139条中规定的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形。

  3、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

  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导致肢体肌肉萎缩等,诉讼时效应自隐性伤害被确诊之日或者经有关部门鉴定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时计算一年。

  4、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

  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即人身一年,其他两年。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或者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逾期不履行的,诉讼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5、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或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伤人员出现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理赔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另外,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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