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营改增后总包分包如何交税

2021-09-02 17: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如今分包承包的要求越来越高,并且这一层一层分下来的时候,谁都想要挣点,那么营改增后总包分包如何交税?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营改增后总包分包如何交税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营改增后总包分包如何交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4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总包方按照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与分包方在51日后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方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开工日期在430日之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工程总包方按照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与分包方在51日后签订分包合同,分包方不可以按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

二、总包分包是什么意思

总包与分包是平等法人,都应是合法企业单位。总包,即总承包,分包是专业承包,总包与分包的关系是按合同约定而成立的工程合作关系,各自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职责、义务、期限。

三、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般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特殊项目: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代他人销售货物;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营改增后总包分包如何交税的相关知识,营改增后总包分包如何交税要根据建筑工程项目或者合同开工日期进行确定纳税标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