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对方那里拿到了18年的发票。2019年,税务局通知我对方逃跑,要求我转出扣除进项并缴纳税款。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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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在建工程(或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其他相关的成本费用类科目);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进项税转出含义: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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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转出,是指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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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2、进项税转出计算时,有些进项税额转出可以根据相应的扣除率直接计算确定,有些则需要根据原有抵税目及抵扣方式具体情况通过某些特定方法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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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