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咨询

我认为19年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改变了?以前,中小企业的月营业额不低于3万元不就可以免征增值税吗?请问,19年来税收优惠政策有没有改变?以前,中小企业的月营业额不低于3万元不就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公司税务
2019-12-03 11:2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房产税征收有哪些税收优惠,主要内容如下: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个人房产税免征个人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个人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个人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个人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个人房产税。  
    8、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个人房产税。  
    7、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2)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个人房产税。  
    (3)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个人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个人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
  • 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上有一些优惠政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具体方式是: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 我国中小企业民间借贷风险评估是将定性和定量两类方法相结合,但在中小企业民间借贷的具体操作中,很难运用到位。特别是规模小,管理水平较低的中小企业,对其成本和技术水平的考量,现有的央企风险评估手段无法得到有效的实施,如计算机模拟、失效模式等定量方法需要专业技术的支持,调查问卷的回复率无法预计,专家咨询的主观性大,成本较高等均应作为中小企业民间借贷风险评估方法选择的考虑因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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