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签订的,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要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才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受法律保护。那么,续签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以下就跟随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保障劳动者。因为劳动合同仲裁时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基本没有限制条件,而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是以下法定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3、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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