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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2018-09-17 09: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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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仅有劳动合同,还有聘用合同,那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又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1、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不同。

  2、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

  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 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编制管理。目前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仍实行严格的 编制管理;

  (2)经费管理。建国后,事业单位一直承袭行政机关的管理方式,经费全部由国家核拨。

  (3)工资制度。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

  4、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体现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

  二、劳动合同的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劳动合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3、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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