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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无效合同规定

2019-06-28 16: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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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由当事人签订成立而国家不予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却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不发生履行效力。那么劳动合同法无效合同规定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无效合同规定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法无效合同规定

  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有哪些

  1、有固定期限,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劳动合同起止时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最佳时间

  签劳动合同的时间是有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注意:如果用人单位在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不签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法无效合同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有哪些以及签订劳动合同的最佳时间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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