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私人企业上,2009年7月开始上班,工资一直都是发现金,到2012年工资才开始打银行卡,2019年10月,我辞职不干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中间跟老板提过几次,都是找各种理由推脱!还有就是营业期间换过法人,2009到2017年公司法人W,股东C,2017年更换法人为C,W退出!公司没给任何一个员工鉴过劳动合同,没给任何一个人缴纳过社保!我现在唯一的证据就是银行卡的交易记录!想我这样的情况怎么要求公司给我补交社保?怎么办理?好办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8-07 19: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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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与公司协商处理。 单位不交社保,劳动者离职可要求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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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离职了公司就没有义务帮员工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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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社保问题可依法向社保机构申诉。如果是员工自己离职或辞职,则无法要求经济补偿。但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保或拖欠克扣工资,则公司存在法定过错,自己不要主动辞职,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被迫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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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