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06年我新员工入职一家国营企业,合同书五年,2020年5月份离职,合同书承诺合同违约金9000元,逐渐下降,我想问一下,旧法施行后,我都必须付款这合同违约金么?也没有接纳一切独特学习培训。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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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劳动者违约的,需要依法支付对应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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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明确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违约责任,避免用人单位对损失的举证困难,通常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约定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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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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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