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和7月,我向工头提到了我的辞职(不止一次)。直到7月23日,我才正式收到辞职表。我原打算在8月1日离开。有人告诉我,我至少需要再工作一个月才能离开。如果我必须在8月1日离开,我一分钱也没有。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早点离开,甚至是在8月1日,但如果我想拿到薪水,我不需要所有的奖金,但我没有一分钱。毕竟,我是在7月23日做的。一分钱不是很合理吗(每月15日发工资,每月20日发奖金(酒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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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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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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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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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