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咨询

你好,现在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解雇我,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补偿应该如何计算?我的月薪7000元,包括社会保障、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年平均月薪5800元,在公司工作了一年零一个月。离开公司需要签署什么书面文件?注意什么问题?

2022-03-21 07: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离职不需要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公司辞退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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