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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

2019-02-21 15: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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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欠条并不是永久的有了一个保障,因为欠条是有一定的诉讼时效的,一旦错过欠条的诉讼有效期,就可能丧失胜诉的权利。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欠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欠条起诉需要什么证据?欠条起诉费用是多少?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欠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

  一、欠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民法总则施行后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条 民法总则施行之日,诉讼时效期间尚未满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民法总则施行前,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四条 民法总则施行之日,中止时效的原因尚未消除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第五条 本解释自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案件尚在一审或者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二、欠条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三、欠条起诉费用是多少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两年。欠条一定要写明债权人姓名,欠款金额,欠款时间,最后是欠款人签名或盖章,出具欠条的日期。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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