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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2019-08-28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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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条诉讼生效的中止与中断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你知道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吗?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欠条两年后还能起诉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一、欠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1、起诉。起诉是指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十三条的规定,起诉撤诉、申请仲裁、支付令等也会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2、请求。请求是指权利人直接要求义务人履行的意思表示。对于请求的事实,权利人负有举证证明的责任。

  3、承认。承认是指义务人向权利人承认权利存在并愿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承认原则上应由义务人本人或其有权代理人向权利人本人或代理人作出,对第三人所作的愿意履行义务的表示,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承认的行使,可以是直接承认权利存在,愿意履行义务,也可以是能够证明义务人所负义务的行为。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适用条件

  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出现即引起时效的中断(具体事由后述)。

  2.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均产生中断的法律效力。而且诉讼时效中断的次数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3.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从而法定事由发生之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与重新计算的时效期间没有关系,在此种意义上,民法学称诉讼时效中断为根本性障碍。

  4.当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时,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三、欠条两年后还能起诉吗

  首先,您应查看您的欠条载明的还款时间。

  其次,在这两年中你有积极的行使您的权利,但要有证据,这种情况下认证最佳。

  最后,您提及两年了都找不到人,所以到法院直接申请失踪,然后3个月后由他家人代为清偿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超出追诉时效仍可起诉,法院仍予以受理,但丧失了胜诉权,即不能胜诉,所以,超过追诉时效起诉毫无意义。

  2008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指出,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依照该方法仍无法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及相关内容。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事由有:起诉、请求、承认,诉讼时效中断会导致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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