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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的法律有效期限是多久

2019-08-28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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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依据。那么你知道欠条的法律有效期限是多久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欠条的法律有效期限是多久

  一、欠条的法律有效期限是多久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欠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

  超过2年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

  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欠条,权利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

  二、欠条和借条的有效期有什么区别

  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一样的,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三、诉讼时效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所谓的“有效期”,在法律术语上叫做:法律时效或者叫法律时限。如果超过了“有效期”,就失去了相关的权利。所以知道了欠条的法律有效期限一定要积极行权。让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还有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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