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咨询

在债权人代位权中,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它们分别由a、B和C表示。1.ab之间的债权到期,但BC之间的债权未到期。a可以被代用吗?2.ab之间的债权未到期,BC之间的债权到期。a可以被代用吗?

2021-09-25 12:46: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能代为行使。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债务人部分债权未到履行期,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债权人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债权未到期不可以行使代位权。债权人应当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均已到期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代位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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