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咨询

我可以自己直接去法院起诉他吗?法院会受理吗?需要承担什么费用

2019-09-19 09:07: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首先,第一次开庭被告未到庭,缺席开庭,这个事法律允许的;联系上被告,如果法庭认为确实在需要开一次庭,那么是可以安排第二次开庭的;
    第二,如果原告开庭前没有提交证据,而是庭审过程中提交的证据,那么,被告看到证据后,可以提出一定的答辩期;
    第三,证据原件上交法庭,这是没问题的做法,如果你需要原件,你可以申请拿回原件;
    第四,申请保全,只要你提出申请,并且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法院应该给你做保全的;你上面说的,可能的情况是你这个案子的涉案金额不是很大,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做保全;
    第五,就保全问题,你可以把材料给法院交过去或者EMS过去,法院不给你保全你让出书面的裁定;
    第六,在没超过审限(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的情况下,可以安排第二次开庭;
    第七,如果你收到传票,作为原告,你拒不到庭,那么法院可能按照撤诉给你处理;所以,你还是配合好法院吧;
  •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根据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一般不可以,但有新情况可能可以。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42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144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
    (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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