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咨询

我与亲朋好友相互贷了本人10万余元,亲朋好友花了所有借款,他现乏力还款,贷款利息我都了3万余,如今债权人提起诉讼了我,这一如何判定?

2020-03-02 17:26: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很多贷款无力偿还的朋友,肯定是因为当时有困难,由于一些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贷款不能按时偿还,如果碰到了这样的问题,处理的办理有以下几点:  
    1、求助亲朋好友。  如果确实是很急切的话,可以找亲朋好友进行还款,等待资金回转了再把钱还给亲朋好友,不过,如果是数目比较大的话,那估计跟亲朋好友借也是填补不了这个缺口,不过,一般来说,分期付款的额度是不会太大的,因此,一般情况这个方法还是可以的。  
    2、申请展期。  如果个人贷款无力偿还,首先要跟银行的信贷经理沟通好,并说明原因,一定要态度诚恳,那么信贷经理有可能会宽限一段时间,不过,这并不是长久的办法,如果到期还是不能还款的话,就会被视作违约,征信记录也会有污点。不过根据银行的规定,只要两年内连续逾期不超三个月,及累计逾期不及六次,那么对于贷款还不会有负面影响。因此,大家要把握好时间申请展期,只要申请人的还款记录良好,而且是事出有因便可以向银行申请展期。不过有的银行是不允许的,因此大家要提前咨询一下银行。  
    3、巧用信用卡还款。  一般来说,信用卡的钱还贷款分期也是足够了的,如果借款人的资金周转不过来,那么可以借用信用卡还款。
  •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有的价款为10万,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为2万;主债权的利息为3万;主债权为20万。
    (1)如果先清偿费用和利息,则只能清偿5万主债权,剩余的主债权为15万,并按照15万继续计算利息;
    (2)如果先清偿主债权的话,则可以清偿10万主债权,剩余的主债权为10万,那么原先的利息和费用都未得到偿还,而新的利息是按照10万继续计算的;
    由此可见,如果先清偿主债权,当发生无法全部清偿的情况下,债权人会损失利息收益,因此法律如此规定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人利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惩罚债务人的目的。
  • 贷款起诉:
    1、法院起诉,提交诉状,法院受理,受理费10000元以下是50元,(这也是程序走到完我只需出这点成本,所以不要以为金额小,我就不会起诉。)
      
    2、法院受理后 ,会给你传票,第一次会是调解,(当然,客户你是不可能来法院的),那么就是调解失败。
      
    3、调解失败后,开庭受理,法院会发出第二张传票, 确定开庭时间,(当然,客户你还是不会来法院的),但“缺庭”不会影响判决,法官判决后会把判决书寄给你,
      你败诉这是不用讲的,判决书会告诉你什么时间必须要把钱打到法院的账户。
      
    4、如果到期你不打钱,那么公司就申请强制执行,这点钱不可能查封你固定资产,但会冻结你所有银行卡,所有的银行这时是“只能进不能出的”,就这点流程,很简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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