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也没有保险,最后还没有支付两个月的工资,我通过劳动仲裁维权,裁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的上司不支付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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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因此如果出现劳动者的工资被用人单位拖欠的情况下,根绝上述法律规定,可以依法进行劳动冲裁来讨要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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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应该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劳动仲裁结果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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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申请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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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