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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租房收费标准是什么

2020-12-31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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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公租房来说,公租房如果需要申请的,需要满足申请的条件,在申请完成以后,还需要每个月按时的缴纳租金,那么公租房在缴纳租金的时候,相应的一个收费标准是怎样呢?应该怎么样缴纳相关的费用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国家公租房收费标准是什么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国家公租房收费标准是什么

  现在按以下标准收取:公租房的月租金一般是按建筑面积乘以单价确定,各地的标准不同,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所以应该因地制宜,各地可根据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租金减免或补贴额度,直至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政府根据收入高低给予分档租金补助,租金补助标准为市场租金的50%至80%。例如:广州市发布2015年第1批公租房租金标准。其中,白云区龙归花园公租房租金较低,每月租金仅12元/平方米。而越秀区北京南路公租房租金最贵,高达50元/平方米;低收入、低保、特困家庭则按照1元/平方米收取公租房租金,较低只要36元便可入住一房户型公租房。

国家公租房收费标准是什么

  二、什么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三类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配租。

  其中,第一类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算起;

  第二类为本市城镇户籍家庭,需满足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此类家庭须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第三类为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家庭收入与本市户籍家庭规定标准一致,并且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此类人群须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

  此外,对于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办法》也进行了明确: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国家公租房收费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公租房的一个收费标准是根据相应的一个规定来进行执行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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