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咨询

我刚租了一套出租公屋。最后一位房客在给我钥匙之前要求我赔偿装修费。这合理吗?

2022-06-13 07:08: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客自行装修,未经出租人同意,不能要求补偿,给出租人造成损失或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出租人同意装修的,到期后能够拆除的,可以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的损失的,应当赔偿。若是出租人未同意装修的,承租人应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 租期满后装修是否可以折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的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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