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租了一个月的房子。我发现电表运行得令人费解。没有它我可以跑。一个月的电费比房租贵。我和房东商量下个月还房租。房东说不行,我们必须按合同办事,半年后归还。房东和我签了半年的租赁合同,但我不知道。但是水电费比租金贵。目前,我在外面工作时负担不起这样的消费。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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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是基于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作为房东来说,这样的要求既不可能得到租户的同意,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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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按照你们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处理。租客不交房租是否构成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房东是否可以据此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如何返还房屋及结算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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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就要遵守合同上所约定的条款,如若一方违约不履行,就要按照合同违约赔偿条款进行赔偿相关事宜,违约纠纷可优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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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