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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0-12-31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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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去缴纳,一般来说,临时工如果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两种以上的缴纳方式,一种是我们主动的去进行申报,另一种是聘用的公司来进行缴纳。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临时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临时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临时工工资属于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其扣税标准参照个人所得税扣税标准。按工资薪金计算,临时工、季节工,与企业签定长期或短期劳动合同或协议,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其工资薪金允许在税前扣除。按劳务报酬计算,如不符合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的条件,属于劳务费在税前扣除,必须满足按照劳务缴纳个税,同时需要取得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四款规定:“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综上可知,临时工所从事的劳务活动如符合上述条件的,其取提的所得为劳务报酬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单位支付的劳务报酬应按 “劳务报酬预扣”规定执行;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为非独立个人劳务,其取得的所得为工资薪金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临时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同工同酬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处理模糊,或者口头约定,因此常常引发劳动争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因劳动报酬约定不明而引发劳动争议的可以由以下几种方法加以解决: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协商。

  2、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

  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具有约束力。因此,如果协商不成,用人单位有集体合同的,就应当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

  3、按照用工同酬原则确定。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即用人单位对相同或者相近的工作岗位的劳动者支付大体相同的劳动报酬。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临时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内容,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去缴纳的,不能偷税漏税。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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