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雇主被解雇了。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他们的假设是,工资结算至1月,薪酬结算至一个月,即2月,并增加年终奖金。就这样。。。我不能要求其他补偿吗。。。我于3月17日加入公司,合同于2018年3月31日签订。离两年还有两个月。。。我受够了。此外,劳动合同是在18年的3月签订的,但我搜索了协议。不购买社保的合同似乎是无效合同,所以我不知道如何索赔。另外,在合同中,因为公司搬家,我给了500元补贴,但后来500元补贴变成了不买社保的补贴。所以现在我还没有买社保,每月只有500多份工资补贴,但这是从我签署合同时开始的。我没有购买社保,没有签订合同,上一年也没有补贴。我可以要求什么样的法律给予合理的赔偿?非常感谢。现在公司的想法是,2月份的工资结算加上年终奖金将被取消。我的想法是根据合同能否在2月前解决。此外,我可以要求赔偿和社会保障补贴吗?

2022-06-08 09:1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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