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一个工厂上班,到了十几天,因自身不容易做,做不太好,向管用的,明确提出离职他也同意了,仅仅说薪水只算一半,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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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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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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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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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