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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办理要求及所需材料是什么

2020-04-25 22: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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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生证也被称之为计划生育证,往往是代表生下来的宝宝是合法的,而非“黑户”,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废止准生证的办理,一般只需要进行登记即可。那么大家知道准生证办理要求及所需材料是什么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准生证办理要求及所需材料是什么

  一、准生证办理的要求

  1、原户籍地不是长沙的(湖南省以外),请到原户籍地开具三级计划生育证明。

  2、原户籍地不是长沙的(湖南省以内),查询计生系统,无信息的请到原户籍地开具二级计划生育证明。

  3、原户籍是长沙的,请告知男女双方身份证号,进计生人口系统查询,计生关系在哪,核对信息的准确性(婚姻信息、配偶信息、妊娠信息、子女信息),建册不在社区的,请跟建册地联系更改信息,填报妊娠信息。

准生证办理要求及所需材料是什么

  二、所需资料:

  一胎(户口一直在管辖范围)

  1、男女双方户口本(复印2份)

  2、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2份)

  3、男女双方结婚证(复印2份)

  4、12周B超单(复印2份)

  5、2寸彩色夫妻免冠相片3张

  二胎(户口一直在管辖范围)

  1、男女双方户口本(复印2份)

  2、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2份)

  3、男女双方结婚证(复印2份)

  4、12周B超单(复印2份)

  5、2寸彩色夫妻免冠相片3张

  6、第一胎的准生证和小孩户口本(各复印2份)

  7、第一胎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2份)

  8、独生子女证原件(需收回)

  一胎(原户口不在管辖范围,后迁户口来居住并在管辖范围)

  1、男女双方户口本(复印2份)

  2、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2份)

  3、男女双方结婚证(复印2份)

  4、12周B超单(复印2份)

  5、2寸彩色夫妻免冠相片3张

  6、购房合同或物业开具居住证明(复印2份)

  二胎(原户口不在管辖范围,后迁户口来居住并在管辖范围)

  1、男女双方户口本(复印2份)

  2、男女双方身份证(复印2份)

  3、男女双方结婚证(复印2份)

  4、12周B超单(复印2份)

  5、2寸彩色夫妻免冠相片3张

  6、第一胎的准生证(复印2份)

  7、第一胎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小孩户口本(各复印2份)

  8、独生子女证原件(需收回)

  9、购房合同或物业开具居住证明(复印2份)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准生证办理要求及所需材料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小编提醒大家,办理准生证要么在怀孕前三个月内办理,要么在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哦。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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