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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孩子的抚养离婚十年了。 现在起诉抚养费,起诉安10年前订正,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离婚
2020-11-27 18:42: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此,你男友可起诉要求他前妻负担抚养费。 第二,房产的问题,即使房产是你男友购买,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男友在协议中已经放弃了分割权,现在要求分割的可能性很小。
    另外,时间已经过了1年多,已经过了法律规定期限,因此,对财产问题,争取权益的可能性小。 第三,关于探望权的问题,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以孩子的名义,你作为法定代理人,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他支付抚养费。
  •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抚养一方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还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