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咨询

未婚且为女方所生,男方多次家暴分手,但男方多次以子女为由骚扰女方。怎样才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让她男朋友不再骚扰

2021-01-17 20:28: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子女在两周岁以内,一般归女方抚养,2周岁以上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0周岁以上的还会征求子女的意愿。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可以。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
  • 女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男方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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