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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离婚了,有一个孩子有他爸爸养育,如今他结了婚,小孩已十二岁,不愿跟他爸爸过,我能根据法律法规要回孩子抚养权吗?现在我还单身

离婚
2021-02-28 16:0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根据此规定,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的,一般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认可。采用这种抚养方式,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要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保护其合法权益。
    有的当事人在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当事人双方可以就抚养问题另行起诉。
  • 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孩子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或者孩子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
  • 夫妻离婚后孩子通常归其中一方抚养的,那么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者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具体有两种方式。那么第一个就是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孩子的父母可以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变更抚养权,那么这是一种比较简单的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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