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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失业保险公司需要出具什么

2021-04-01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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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时候随着经济的发展,可能会出现更多的失业人员还有待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也是有一定的保障的,有失业保险金。那么,办理失业保险公司需要出具什么呢?今天,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办理失业保险公司需要出具什么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登记证明书》。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办理失业保险公司需要出具什么

  二、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就不予办理了,所以一定要赶紧办理。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

  1、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并且要在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3、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4、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6、盖章: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7、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办理失业保险公司需要出具什么的相关法律内容,相信大家阅读完上述的内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公司是要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还有失业登记证明的。若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律师进行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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