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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可一次性领取吗

2021-04-29 10: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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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是按照相关的规定来领取的,一般来说,缴纳了失业保险就可以满足失业保险金的领取的条件,但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过程中,申请资格是什么,一次性领取吗?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失业保险金可一次性领取吗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失业保险金可一次性领取吗

  一般情况下,失业金是按月发放给失业者领取的,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但满足一定条件的失业者可以选择一次性全部领取出来。失业期间,如果失业者开办了私营企业或自主创业的,可携带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到当地社保机构办理一次性失业保险领取待遇。此外,农村户口也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的待遇,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保险经办机构会拒绝其申请,并告知其详细的拒绝理由。

失业保险金可一次性领取吗

  二、失业保险金申请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三、失业保险金法律规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失业保险金可一次性领取吗的相关内容,领取失业保险的过程中,要按照相关的领取的要求来领取。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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