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失业保险,并缴纳过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对劳动人员的一种基本保障,是很有价值意义的,失业保险是有其对应的办理条件的。那么,失业保险的办理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失业保险是国家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主要就是在我们失业之后每个月为我们提供一部分生活保障和医疗补助。一般的失业保险都是由单位缴费,职工是不需要交费的。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在这6项补贴中,最主要的还是失业保险金,因为我们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
在失业期间,我们无法再续缴社保的各项费用,医保就由失业保险负责了,如果在失业期间患病,就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医疗补助金。
虽然发生的概率不高,但万一在失业期间发生死亡了,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如果失业了,国家还会安排我们参加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一般是补贴的职业介绍机构的。
失业保险金也并不是失业的人都可以领取,在社会失业保险里面对“失业”的定义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说白了就是:失业并不是由你造成的,而是公司把你开除了,或者公司破产倒闭了等情况。并且你要在失业之后尽快去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失业登记。
对于当地政府安排的职业培训或者介绍的适当工作,如果失业者拒绝的话,很有可能就无法再继续领取失业金了。
在领取的期限上,不同的缴费年限也有不同的标准,缴费最低一年以上才有资格领取失业金,领取时间不超过12个月。缴费5年—10年的领取期限在18个月以内,10年以上的可以领取24个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失业保险的办理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失业保险金并不是人人都可以领取的,是需要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可以办理领取的。若您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