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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工伤保险待遇计发标准

2021-07-21 16:58: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待遇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等等
  • 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等
  • 你好,建议详询社保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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