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咨询

17年九月份新员工入职,今年6月辞职,工作中一年零九个月,企业没给没签劳动合同书没上保险,我能申请办理劳动争议仲裁规定企业付款11个月的双倍工资和补交社保吗,是否早已已过仲裁时效了呢

仲裁
2020-06-30 21:43: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因疏忽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能拒绝赔偿双倍工资,用人单位疏忽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的事实。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劳动者如果出现自动离职,那么劳动局、社保局都没有劳动者工作信息,不能延续社保年限,要重新办理社保手续。劳动者可以去社保局咨询。
  • 公司的做法违法,补缴社保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工资协商不成可以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