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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起诉索要交通事故赔偿

2018-05-25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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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是需要确定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的,如果责任人不赔偿自己的损失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那么,怎么起诉索要交通事故赔偿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交通事故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

  交通事故起诉应符合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交通赔偿诉讼应提交哪些证据

  1、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

  2、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

  3、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

  4、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

  5、其他证据。

  三、交通事故起诉提交证据要注意什么

  1、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书证应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但需经法院与原件核对无异议后加以注明;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提交视听资料必须真实。

  2、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4、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5、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6、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新的证据的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在诉讼过程中,受害的一方无法提供上述证据的话,那么起诉交通事故赔偿最终可能也还是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因为,法官做出判决是需要有所依据的,根据民事诉讼的举证规则,此时受害人起诉的则就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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