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就包括了工伤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的,那么一切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工伤认定不交社保单位咋办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发生了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1、工伤认定申请到劳动局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请说明。按如下材料报送申请:
1、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4份);
2、填写《个人信息表》;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资报酬领取证明即工资条复印件或工友书面证明等);
4、抢救医院初次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6、交通事故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
7、复转军人旧伤复发的,本人革命伤残军人证;
8、见义勇为的,提交民政部门证明材料;
9、工伤证明材料;
10、二寸照片1张;
1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
12、受伤经过简述报盘。
工伤事故发生后,一般机构健全一些的单位会有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如安全科等)来负责处理。确定申报工伤的,应及时填写各种表格,报劳动局保险科审批。以上11项材料或报表中第6、7、8、9项为特定事件下才有的,一般可以不需要。第12项是工伤审批现在信息化,受伤经过简述需要录入系统,需要我们录入到电脑直接报盘。
注意:医院诊断证明非常重要,无论是在认定、鉴定、报销等等时候都有重要作用。劳动局保险科经审核认定工伤后,会发《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和《工伤证》。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内容范围、时限、受理主体: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发生了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工伤认定不交社保单位咋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