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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向哪里认定

2021-04-30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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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统一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劳动者工伤死亡也是如此,除此之外还需要在法定的时间内申请。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工伤死亡向哪里认定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工伤死亡向哪里认定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由职工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工伤死亡向哪里认定

  二、工伤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1、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2、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工伤待遇审批表、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

  三、工伤死亡赔偿金谁出

  1、 正常情况下的赔偿主体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亡事故中的赔偿主体是社会保险机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主体是用人单位。

  2、 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事故的赔偿主体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由于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给与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工伤死亡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由职工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工伤死亡向哪里认定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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