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用人单位是需要为劳动者的人身安全负保障义务的。工人在工地上上班是具有危险性的,工人受到意外伤害的,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工伤的,用人单位需要负责。那么工地上工伤骨折怎么赔偿?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
骨折工伤应当属于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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