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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工伤认定期限能不能按雇佣

2021-06-18 10: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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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到用人单位上班都要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来确定双方的关系。如果我们在工作中受了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来确定是否是工伤。工伤要在认定的期限内主张权利,否则就会就很难获得应有的赔偿。那么超工伤认定期限能不能按雇佣?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超工伤认定期限能不能按雇佣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能不能按雇佣

  二、工伤期间工资算不算赔偿

  工伤期间工资算赔偿。工伤赔偿包括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食宿交通费、医疗费的赔偿,以及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项目的赔偿。

  三、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主张权利

  实践中需要看超过工伤认定时效是否可以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如果可以,则经过工伤认定时效后仍然可以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不能,则劳动者不能再主张工伤赔偿,可以依法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和整理关于超工伤认定期限能不能按雇佣的法律知识,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若您还有哪些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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