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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

2019-03-13 10: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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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在发生工伤要求进行工伤认定以后,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并且有很多要求,如果不符合一些要求是可以撤销申请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是怎样的?撤销工伤认定申请条件有哪些?工伤认定范围包括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

  一、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

  尊敬的**社保局领导:

  兹有**公司生产部员工**,于**年**月**日进入我公司, **年**月**日在生产中右手大拇指被冲压机压伤,后送**人民医院治疗。我公司在**年**月**日向社保局递交了**的工伤认定申请。在社保人员核实该员身份时,发现该员提供的身份证与其本人不相符。社保局人员到我司说明情况后要求**证实本人的身份,且必须到身份证地址的当地派出所打一个户籍证明,但该员不能提供任何身份证明。后经查实该受伤员工真实姓名叫**,身份证号码**,因本人身份证丢失,借老乡**的身份证进入**公司工作,我司在履行审核身份证流程的工作时,因身份证是真实的,该员与身份证本人的长相很相似,故没有判定出该员使用的是别人的身份证。我公司现申请撤销**的**年**月**日的工伤认定申请。

  盼批示!

  **公司

  **年**月**日

  二、撤销工伤认定申请条件有哪些

  通常情况下,工伤认定是不可以撤回的。但是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认为认定错误的,可以自行纠正。但因为人社局已经作出行政决定,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不能撤回申请,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您可以参考下面的材料来获取撤销工伤认定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三、工伤认定范围包括哪些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工伤认定申请书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要写清楚当事人的信息,什么时候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又是因为什么原因要撤销申请等等。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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