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咨询

我在工地上把脚弄伤了。现在我已经租了一个多月的房子了。我们和小宝老板一起工作。我应该如何计算我的工伤工资?我能给谁?

2021-10-24 16:31: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治疗修养期间,伤者职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按照原工资福利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应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用,交通费用,伙食补助费用,住院费用,停工留薪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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