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咨询

你好,打搅你了! 找零工干活受了伤。 腰椎有四块骨头裂开。 住院时我交给他十万元,住院期间的费用是84000元。 出院时迎来了,出院后该怎么办(法律法规处理)很麻烦,请告诉我

2020-06-17 08:3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临时工受伤也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只要证明你与老板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你工作、他发工资就行,主要是有工资条、工友证明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有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受到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有关待遇,否则可以由劳动者的老板来进行赔偿。
  • 关于工伤住院费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公司给买了工伤保险,那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如果没有,则由公司承担医疗费。并且,如果构成残疾,有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里赔偿残疾赔偿金,没有工伤保险,则由公司承担。
    医疗费用不能从残疾赔偿中扣除。医疗费用和残疾赔偿,对方都需要给的。
  • 关于债务追讨的诉讼时效,相关的法律法规是这样规定的:
    1、诉讼时效应注意一般诉讼时效(两年)和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
    2、具体操作方法:对于债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讼时效尚未到期的讨债事宜,可先“礼”后“兵”;注意“诉讼时效中止”的运用;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时,债权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时,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正确适用“诉讼期间的延长”;另辟蹊跷,实现权利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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