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咨询

以前,慢性心脏病57岁,男性,在工厂当保安,身体突然不适,立即去医院救治,直到在医院死亡20小时,在这种情况下XX局的工作保险能赔偿多少

2020-07-03 22:33: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
    如果超过期限,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单位对工亡一般不是直接赔偿的,建立劳动关系,有购买社保的,由社保机构进行赔付。
  • 挂靠单位申报了工伤的,要对工亡职工进行赔偿,具体情况建议可以找个专业律师详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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