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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在桥上的岔路口,我的车在车道上,右边的轮胎压了一点线,另一辆车在线上,因为有一辆车在左边,我稍微向右,我撞了一点,我的车在右后门和另一辆车在前面的轮胎板上挂了一个刷子,我想问问责任怎么划分?

2020-05-19 18:41: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十字路口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
    1、没有信号灯,没有交警指挥,相向行驶,左转弯的A车与直行的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A车负全责。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

    2、没有信号灯,没有交警指挥,相向行驶,右转弯A车与左转弯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A车负全责。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

    3、绿灯亮时,左转弯A车与直行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A车负全责。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

    4、红灯亮时,右转弯A车与直行的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A车负全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

    5、A车正在左转弯, B车超越时与之发生事故,谁全责?A车负全责。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车。
  • 建筑过程中出现事故责任由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承担。
      《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按照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生产安全事故分为自然灾害事故和人为责任事故两大类。自然灾害事故是由于人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自然灾害不能预见、不能抗御和不能克服而发生的事故。人为责任事故是由于生产经营单位或者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所出现的失误和疏忽而导致的事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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