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定假日不加班的,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国庆节,端午节等。
法定假日分两种情况。即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支付三倍的工资,法定节假日放假的的,带薪休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如下几种: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法定节假日一般不算出勤天数。所谓应出勤天数,是指扣除法定节假日后的天数。如果实际出勤天数与应出勤天数一样就应该拿一个月的工资。
找法网提醒您,法定节假日不能包含在应出勤天数里,如果法定节日出勤,应按3倍工资计算,这3倍的工资计算基数应该是正常月份工资计算的日平均工资。